2014年2月,上海市市政府发布了《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沪府令〔2012〕14号) (以下简称《办法》),确定了新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该《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意味着上海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
2019年7月1日上海正式步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的分类标准。
在党建引领的思想引导下,上海某车站整装待发,为垃圾分类政策的有序推进,各站点的垃圾桶更新换代,根据站台产生的垃圾种类需求,替换了“干垃圾”与“可回收物”两个分类收集容器。
(麦斯垃圾桶在上海某车站身影)——图源于上海地铁shmetro
可回收物”和“干垃圾”这两种分类标识,也都张贴在了垃圾桶身正面醒目的位置,相较以前只需扔进同一个垃圾桶,现在乘客也需要在地铁里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正面镂空设计便于乘客投递时观察桶内垃圾容量,底部设置密封接水盆,防止有时候会混进一些湿垃圾,比如吃剩下的食物等,污水渗漏污染地面。
(麦斯垃圾桶在上海地铁使用中)——图源于网络
住宅小区和农村居民点应当在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交付点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四类收集容器;在道路、地铁其他公共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干垃圾两类收集容器;但湿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当增加设置湿垃圾收集容器。